为激励寺中学子刻苦学习、立志成才。我校设立优秀学生桂枝教育奖励基金,为了科学合理地使用奖励资金,充分发挥基金的激励作用,特制定如下章程:
第一条、本基金设评选委员会,负责实施奖励办法,组成人员如下:
名誉主任:姚刚 周长河
主 任:文智慧
委 员:罗小林 朱惠清 张友红 邬芳玲 刘均山
第二条、奖励范围为寺坪中学在籍学生。
第三条、奖项设置及标准
1、竞赛奖:
在县级教育部门举办的科技、文体、学科竞赛中获县级一等奖第一名的学生,奖200元。
2升学奖:
①在桃源一中举行的自主招生中,正式录取者奖500元。
②小学生升入寺坪中学初中,前1—3名奖励300元,4—6奖励200元,7—10名奖励100元。
3、名次奖
在每学期南路八乡联合考试中,获南路八乡第一名者奖500元,2—5名者奖300元,6—10名者奖200元,11—50名者奖100元。
第四条、资金管理
资金主要来源为姚刚先生以他母亲张桂枝女士名义捐赠(2016年捐赠壹万元),由寺坪中学关心下一代协会代管,不足部分由中学关协申请行政补助,结余部分转入下年度使用。每学期由评选委员会确定奖励金获得者名单并造册签名领取,资料存档备查,每年结算一次,结算情况随时接受家长委员会和捐赠人的查询。
第五条、本章程在施行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加以完善。
第六条、本章程自2016年9月起实施,由寺坪中学关心下一代协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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