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
考法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及省市驻桃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提高全县各级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以及依法办事的能力,根据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湘法治办〔2018〕13号)和市依法治市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常治市办发〔2018〕1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今年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法考法对象
全县在职县处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学员”)。2018年12月30日前距退休时间在2周年内,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单位汇总报县依法治县办备案的,可以不参加本年度学法考试。
二、学法考法平台
“12348湖南法网·如法网”(网址:www.rufa.gov.cn,建议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或如法网手机端APP。
(苹果手机) (安卓手机)
三、学员账号
学员账号为2017年所用账号(本人手机号),默认密码为000000。学员如遗忘登录密码的,可通过学法入口登录界面的“忘记密码”功能找回。
四、学法考法有关安排
(一)信息核对
各单位管理员需在7月6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1.对本单位信息进行核对并完善。单位管理员以2017年所用账号(手机号)登录“学法考法入口→管理员入口”(管理员如有变动的,由单位原管理员在单位管理“编辑”中予以变更),对单位信息进行完善。单位信息中带“*”标识的为必填项。有下属二级及以下单位的,由上级单位管理员通知下属单位进行信息核对。
2.对本单位学员状态进行核对。如有变动的(含单位变更、在职状态变化、是否免考、登录手机号变更、人员增减等情形),在学员管理中予以变更。
3.组织本单位学员(包括新学员)进行个人信息核对。由学员本人登录学法入口,对个人信息进行核对确认,有变动的应及时予以修改。
(二)时间安排
1.网上学法时间。7月1日-9月9日
请单位及时组织本单位学员登录“如法网”进行学习,学习的主要内容为《湖南省“七五”普法2018读本》《公民宪法学习读本》必修内容,以及法治读本、法律法规、以案释法等其他选修内容。学员学习并答题积分,总学分达到100分(其中必修学分达到60分、选修学分达到40分)方可取得报名、考试资格。
2.考试报名时间。9月10日至12日。
各单位必须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报考工作。
3.考试时间安排。9月17日至23日。
注:各单位具体考试时间和场次由各单位管理员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通过类似电影票“抢场次”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单位只能选择一个考试场次。
考试期间每天安排11场考试,其中上午5场(8:30,9:00,9:30,10:00,10:30),下午4场(15:00,15:30,16:00,16:30),晚上2场(19:30,20:00)。
考试时长90分钟,满分100分。
4.补考安排。今年仅有一次补考机会,时间在9月下旬,由省委法治办统一组织。
五、注意事项
(一)今年“如法网”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进行了升级,各项操作与以往相比有了一定改变,请各地各单位管理员务必认真学习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法操作手册,并按手册进行操作(网址:www.rufa.gov.cn/rufamain/guide?root_zn
_xfzn)。
(二)单位管理员在对本单位学员状态进行核对时,学员单位有变更的应联系新单位管理员在学法考法平台上通过“人员调入”功能完成异动,账号和密码不变;符合免考条件的在递交申请后将“是否免考”设置为“是”;有退休人员的应在其信息栏后点击“异动”选择“退休”;其他原因需要删减人员的报县依法治县办后处理。
(三)单位管理员联系QQ群号为146103884(桃源治县办工作群),请没加群或管理员更换了的加群时备注XX单位管理员+姓名。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桃源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各单位一定要提高站位,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重视程度,把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工作作为本地本单位推进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具体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2018年度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圆满完成。
(二)严密组织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法,督促每名学员按时完成学法积分,按要求参加网上统一考试。
(三)强化结果运用。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成果的运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已列入综治考评内容,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学法考法情况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用、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凡应参加而不参加年度学法考法的,组织(人事)部门在年度考核时应对其暂缓确定考核等次;对考试补考不合格者,其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联系人:何娅妮;联系电话:6623772。
省技术服务电话:0731—84586345
2018年7月2日
分享到:
Copyright © 2020-. 桃源县寺坪中学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0736 - 6850048 学校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寺坪乡金陵村
备案号:湘ICP备14016912号-1 湘公网安备 43072502000258号 技术支持:常德求实网络